外经贸mba_外经贸
1、(一)贯彻实施国家外经贸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政策;制定和执行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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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情况,提出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研究和推广各种对外贸易方式;指导各种外经贸企业的改革;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指导协调出口商品反倾销应诉;负责境外贸易企业初审,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负责管理出口加工区的工作。
3、 (三)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制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的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工作。
4、 (四)负责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协调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的实施;管理多边和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设立境外非贸易企业、驻境外经贸代表机构的初审和监督管理。
5、 (五)负责审核申报各类外经贸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权;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引进外资活动等,制定和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县处级以下(含县处级)外经贸出国团组及其人员出国审批工作。
6、 (六)指导实施外经贸系统电子服务网络化建设;推广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负责外经贸的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7、 (七)负责国家、省和市外经贸发展基金项目核定申报。
8、 (八)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执行和兑现国家关于机电产品出口的奖励政策;负责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管理;协调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投标工作。
9、 (九)负责指导贸促会(国际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10、 (十)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