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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IPO:资管业务问题迭起,越权交易凸显内控漏洞

2023-04-13 22:10:34 济南时报

作者:冬音

出品:洞察IPO

随着注册制的全面实施,近日,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信证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说明书,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华创证券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为联席主承销商。


(资料图)

财信证券曾于去年递交招股书,证监会发布万字长文,对财信证券IPO申请文件给出了反馈意见,共涉及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三大方面,合计41个问题。

近日,财信证券已步入“已问询”阶段,预示着离上市又进一步。不过其依然有多起诉讼案件未了。同时,公司虽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经纪业务在短期内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净佣金费率呈下降趋势。与众多领头券商相比,公司的竞争力不占优势。

经纪业务净佣金费率呈下降趋势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62亿元、21.14亿元、28.06亿元、11.96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亿元、5.29亿元、8.26亿元、4.08亿元。

经营业绩表

图片来源:财信证券招股书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期货业务等。

其中,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至6月,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6.02亿元、8.21亿元、8.81亿元和4.02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52%、38.85%、31.40%和33.65%。

近年来在证券行业传统业务竞争加剧、佣金水平持续降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证券公司平均净佣金率分别为0.29‰、0.26‰和0.24‰,呈不断下降趋势。

财信证券表示,多项指导政策鼓励证券公司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新业务的培育和拓展需要一定的时间,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虽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但经纪业务在短期内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出现持续下跌,投资者证券交易量大幅减少,交易佣金率持续降低,可能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明显下降,将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此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全国设立88家证券业务网点,其中61家位于华中地区及华东地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至6月,公司来源于华中及华东地区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37%、90.22%、90.75%和92.98%,特别是来源于湖南省及浙江省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95%、88.08%、89.30%和89.60%,占比较高。若华东地区、华中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在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优势并不明显

财信证券是湖南省唯一的省属国有控股证券公司。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定位于“打造股债双优、具有区域领先优势的精品券商”。不过,2021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B类BBB级。与头部券商相比,财信证券的优势并不明显。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数据,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排名第41名,净资产排名第46名;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排名第44名,净利润排名第45名。

行业排名表

图片来源:财信证券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公司连续多年在湖南省内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承销金额位居首位,报告期内,公司承销湖南省内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合计金额分别为226.31亿元、319.94亿元、579.79亿元、228.94亿元,市场占比25.50%、25.60%、38.74%、39.51%。

公司表示,未来,将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充分利用湖南省良好的经济环境与发展机遇,在强化区域竞争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全国市场的布局,构建和完善服务及营销体系,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不过,公司在资本实力、品牌效应、客户数量、分支机构规模等方面与大型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业务市场占有率有待提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如果不能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被压缩、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仍有多起诉讼案件待了结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多个监管处罚,几乎每一年都会受到不同的监管整改。同时,还有多个诉讼案件等待了结。

2019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就公司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出现缺口的问题出具证保函〔2019〕73号《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和湖南证监局。

2020年8月,湖南证监局就财信期货合规与风险管理、对外信息系统管理、风险评估不到位等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出具了《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7号)。

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就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肖涛、曹海毅保荐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问题,出具了《监管提示函》(机构部函〔2021〕921号)以及《关于对肖涛、曹海毅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4号)。

2022年2月,证券业协会出具了《关于对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管理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决定书〔2022〕8号)。

同时,公司目前的诉讼案件比较多,包括基金托管合同纠纷系列案、侵权责任纠纷、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担保物权纠纷等。

其中,涉诉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仍有多起,且其资产管理业务问题频出。

如2015年12月、2016年1月,发行人作为综合托管服务商与深圳博纳方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投资人签订了《方德博纳股权投资一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方德博纳股权投资二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21年7月,张某东、张某玉、桃李企业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博纳方德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等六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投资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该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634.20万元。

又比如,2016年10月,发行人作为管理人、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签订了《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桂阳农商行认为发行人在管理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越权交易,造成其本金及利息,交易费用损失。桂阳农商行于2022年2月10日以发行人作为信托资产管理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约为由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行人及广州农商行共向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专户补足其本金损失、利息及交易费损失共11907.48万元。

2022年12月,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做出(2022)湘102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发行人向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补足本金及相关利息,发行人不服已上诉至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二审尚未判决。

财信证券表示,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过,这些诉讼案件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公司的风控不足,也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敬告读者:本文基于公开资料信息或受访者提供的相关内容撰写,洞察IPO及文章作者不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无论何种情况下,本文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